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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生命安全,新增班车定制服务!道路旅客运输新规9月1日起实施
中国汽车报网 ·  赵建国 ·  2020-07-20

  公路客运,事关生命安全,始终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

  7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总则、经营许可、客运经营管理、班车客运定制服务、客运站经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八章一百一十条内容,在修订以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新时期的道路客运工作作出系统、全面的规范。

  新规将于9月1日起实施。同时,2005年公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2009年、2012年、2016年期间先后六次公布的《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同时废止。

  “在一定程度上,道路客运比航空、铁路等其他途径客运的情况更为复杂,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安全任务更重,因此《规定》的出台意义更为重大。”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陈世平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减少了形式化的环节,提出了改革举措,强化了安全监管,很有必要。

  ♦强化安全要求

  安全始终是道路客运不能松懈的一根弦。而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道路客运安全事故,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如2017年陕西安康“8·10”特大事故、2018年湖南衡阳“6·29”重大事故,均为营运里程超过800公里的省际客运班车。同时,疲劳驾驶、不规范使用安全带等,都给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因此,《规定》从三个方面加强了安全监管。

  一是从严管控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规定》在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对此作出规定。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在审查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申请时,还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严格市场准入和事中监管,有效化解客运安全风险。

  二是明确包车客运运次时限要求。第五十七条规定,客运包车一般单个运次不超过15日。据了解,近年来发生的包车客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包车运行周期长、距离远,驾驶员疲劳驾驶导致安全风险加大;包车在车籍地以外运行,企业管理和管理部门监管难度相对较大,一些事故车辆出现擅自脱离动态监控、长期异地经营行为等。为此,2013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规范》就已作出近似规定,目前已经具备实践基础。为此,新规再次明确这项规定。

  三是强化道路客运安全事项告知。《规定》在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中强调了相关规定。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发车前进行旅客系固安全带等安全事项告知。第五十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新增定制服务

  自定制公交出现以来,班车客运定制服务也受到关注,《规定》中新增了相关内容。事实上,2016年12月,《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规范发展道路客运定制服务”以来,已有20余个省份开展了定制客运试点,《规定》在总结试点企业运营模式和地方管理实践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给予鼓励和规范。

  一是依托班车客运经营者既有道路客运班线开展定制客运,规定实施主体为具有相应班线经营许可的班车客运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提供相应的网络信息服务,基本运营模式是通过互联网预先发布线路起讫地等信息,根据旅客需求灵活设置起讫地的停靠站点和发车时间,具有鲜明的定线运营特点。

  二是明确开展定制客运的基本要求。其中第六十条、六十一条、六十二条作出规定,要求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备案等有关手续,确保接入的企业、车辆、驾驶员具备相应的资质等。

  三是明确定制客运的灵活政策。其中第六十五条规定,定制客运车辆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中途停靠地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按乘客需求停靠。

  四是明确定制客运的运行要求,要求定制客运车的班车客运标志牌应粘贴“定制客运”标识等。网络平台应当提前向旅客推送有关乘车信息,并确保线上线下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一致,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妥善保存业务数据,并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如实提供。

  五是明确网络平台相关责任。《规定》明确要求,网络平台发现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班车客运经营者,对网络平台接入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车辆、驾驶员开展经营,超出班车客运经营者许可范围经营,发布的经营者、车辆、驾驶员信息与实际提供服务不一致等情形的,设置相应处罚。

  ♦放开经营自主权

  《规定》的一大亮点,是放开了客运经营自主权。这是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以及“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减少了许可管理事项的结果。同时,增加了规范客运新模式发展和强化安全监管内容。对此,《规定》从五个方面予以体现。

  一是取消了许可事项中的班车类别(直达/普通)。

  二是将途经路线由许可事项调整为备案事项,经营者可以备案1条常用路线、1条备用路线。

  三是优化了日发班次要求,将日发班次调整为“日发班次下限”,即班车客运经营者可在满足最低日发班次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增加班次,在自身运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无需再办理加班车手续。

  四是优化车辆数量及要求,除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外,车辆数量许可为区间范围,班车客运经营者可以在车辆数量区间内灵活调配符合车辆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要求的车辆,无需将车辆与线路“捆绑”经营。

  五是进一步明确起讫地客运站点为备案事项,调整出台《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显著区分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

  ♦解决旅客需求

  道路客运与其他途径客运相比,最大特点就是有“门到门”和“点到点”的优势,为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满足旅客便捷乘车需求,《客规》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

  一是发展客运站“一站多点”模式。鼓励客运站在其所在的城区范围内的客流密集地点设立停靠点,实行备案管理,由其所属客运站负责安检和实名制管理。

  二是明确定制客运车辆可以不进站,在客运班线的起讫地、中途停靠地让所在的市县城区根据乘客需求灵活停靠,由驾驶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实施行李物品安检和落实旅客实名制要求。

  三是放松中途下客管制。允许客运班车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沿途下客。

  当前,国内道路客运正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近年来,受私家车保有量持续高位增长、综合运输体系日趋健全特别是高铁成网运行、互联网+运输服务深度融合等因素影响,客运市场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客运结构持续调整、竞争日趋激烈。“《规定》对于解决当前道路客运工作中面临的一系列现实瓶颈和问题,尤其是应对今年疫情带来的重大影响和经营困难,守住安全稳定底线,促进行业复工复产达产,更好服务‘六稳’和‘六保’都有积极意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顾问杜芳慈向《中国汽车报》记者表示,切实做好《规定》的落地,才有利于发挥《规定》的作用和效能。

  编辑:赵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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