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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机构应制定《传染性病毒应对计划》
中国汽车报网 ·  吴戈 ·  2020-02-12

  

  本报讯 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WARS)在全国范围内蔓延,不少省市相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来控制疫情,交通运输部及各地公共交通运营机构也采取暂停公共交通运营、筛查和隔离潜在传染乘客等措施,这些都是城市治理和公共交通领域史无前例的重大挑战。

  全国公共交通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王健建议,有必要借鉴如美国公共交通协会标准制定《传染性病毒应对计划》,制定中国公共交通领域的应对方案。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划分病毒传播的不同等段,按照《国际卫生条例》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其中应包含公共交通服务减少、停止及恢复的节点;启动特定行动的警告级别识别;利用信息和教育计划与应急管理部门、员工和公众进行沟通;采取必要的消毒程序,有效控制病毒传播;为公共交通员工提供额外的卫生援助以及为必要的公共交通员工提供疫苗或抗病毒药物等。

  本报《王健谈客车》专栏将连续刊载有关公共交通与公共卫生主题的系列报道以及客车产业应对传染性病毒疫情的报道。

  编辑:姚福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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