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汽车圈儿的大事一直不断。
继中机中心拟暂停34家车企《公告》后,4月2 日,工信部对5家汽车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生产一致性不合格被罚
工信部发布的消息显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开展2017年度车辆生产一致性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扬州亚星、桂林大宇、上海万象、唐鸿重工、唐山亚特等5家汽车生产企业存在个别车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情况,并于日前对上述5家企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停止生产和销售违规型号汽车产品;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完成后,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期间暂停《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点击图片可查看原文)
从5家车企的处罚决定书来看,5家企业的产品问题都主要出在安全标准不达标上。其中,2家专用车企业主要问题是搅拌车产品侧倾稳定角不合标,3家客车企业的问题则集中在转向助力失效时,转向力不达标,以及内饰材料燃烧速度不达标上。
车辆安全性涉及了驾乘人员的生命健康,受关注程度一直在增强,也是生产一致性检查的重点。2017年,工信部就通报了2016年违规产品数量排前20名的车辆生产企业,其中多数是因为没有安装ABS防抱死系统,属于严重的“安全配置缺失”。
频开罚单 汽车业监管力度不断从严
近年来,工信部、环保等国家部委对汽车行业的监管力度正在不断增大,动作频频。
2016年,工信部对涉嫌新能源骗补的生产企业进行处罚,责令“有牌无车”的4家企业进行整改,苏州吉姆西直接被取消整车生产资质。
2017年2月,工信部对7家车企进行行政处罚,暂停其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同时,工信部还撤消了这些公司不符合规定的车型公告资格,并对各家车企给出了2个月的整改期限。
2017年6月,工信部通报2016年严重违规的20家车辆生产企业,其中不乏主流商用车生产企业。
2018年1月,因产品环保不合格,环保部向唐骏、凯马两家车企开出超3800万元罚单,这也是新大气法实施后环保部向车企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2018年3月,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拟暂停部分企业《公告》的通知”,涉及34家车企,特别公示期满后,该批企业的名单将上报工信部。
值得注意的是,工信部、环保部等国家部委上述处罚主要集中在商用车企业。伴随着商用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对行业和市场的规范也亟待跟上。
“执法力度越来越严格将成为汽车行业的大趋势,企业应该警醒,守法经营,承担起社会责任。”对此,某商用车企业市场部负责人对记者说。
上述人士坦言,业内存在一些“心知肚明”的违规行为,比如“假排放”、“假轻量化”等,“之前监力度不严,生产企业抱有侥幸心理,赚取不法利润。遵纪守法的企业受到了恶性竞争,市场秩序被扰乱。处罚加严之后,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有利于推动行业发展。”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商用车商会秘书长钟渭平表示,对于这5家企业的处罚行为属于相关主管部门对于汽车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的修正。以前是注重前期的审批而放松了事后的监管,现在对事后监管的重视程度在上升。
“生产一致性既是有关部门管理的抓手,更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对此,生产企业应该建立起生产一致性的管理体系,将生产一致性融入企业的管理之中,有关部门起到监督作用。建立合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顾问杜芳慈说。
编辑:薛亚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