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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新政严查4S店强制收费 新车保险捆绑销售再成众矢之的
中国汽车报网 ·  陈萌 ·  2019-09-06

  近日,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下发《4S店兼业代理机构捆绑销售保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各银保监局和持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的4S店开展自查整治和抽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直以来,在4S店购车就要在店内上保险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尽管相关部门多次明令禁止,但收效甚微。一些消费者明知4S店的做法不合理,但又无能为力,久而久之,一些消费者也认可了在店内上保险的做法,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年西安女车主奔驰维权事件令4S店乱收费的问题成为社会焦点,由此引发了新一轮整治,但是有人担心,专项整治能否立竿见影并保持下去吗?

  ■买车遇到别扭事

  家住台州的陈先生婚后不久就将买车提上了日程,经过在网上对车型仔细对比,他最终选中了东风日产奇骏。做足功课之后,他和妻子来到4S店进行了试乘试驾,对于这款车的外观、内饰和性能相当满意,于是和妻子商量之后决定采用贷款方式购车。对于即将拥有人生中第一辆车,夫妻俩满心欢喜,不过在办理贷款手续时,他们遇到了一些问题。店内销售人员告诉他们,如果要采用金融方式购车,新车第一年的保险就必须在店内上。

  “我们当时感觉4S店的要求不太合理,但考虑到已经决定买车了,反正也要上保险,差不了多少钱,而且保险在店内上也比较省事,就同意了。”陈先生说。

  在上保险这件事上,北京的任先生也有类似的遭遇。三年前,因为生了二胎,任先生准备换一辆MPV,方便一家老小出行。经多方比较,他看中了进口大众夏朗。当时店内给出了5万元现金优惠,但条件是必须在店里上保险,不买保险就不卖车,如果是外地客户则可以提裸车。无奈,任先生只能花费1万余元在店内买了保险。如今这辆夏朗已经开了三年,任先生告诉记者,今年他将不必要的保险项目砍掉,再加上保险公司给的折扣,这辆车一年保险费用已经不到3000元。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情况分析》,去年汽车销售企业和服务企业是被投诉的主要对象,从经营者的侵权数据来看,消费者在汽车消费中的安全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是经营者侵权的高发区。其中,在被投诉量前十位的汽车品牌中,强制保险的投诉量排在第七。

  ■开展自查自纠

  今年4月发生的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将汽车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也为整改经销商各种不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了契机。据悉,此次《工作方案》整治对象是各地区辖内持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4S店,目的是全面整治辖内持证4S店存在的捆绑销售车险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并根据检查结果对情节严重和存在重大违规问题的4S店采取停止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将其清除出保险中介市场等处罚措施。

  浙江宁波一家汽车经销商负责人表示,宁波银保监会日前已经对本市的经销商集团和4S店传达了《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精神,要求经销商开展严格自查,同时保险公司进入公司与相关人员对接。

  北京鑫港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总监刘元治表示,奔驰事件后,很多经销商集团和4S店都引以为鉴,店内会在宣传栏等明显位置提前公示服务项目和材料的价格,做到服务透明。市场监管部门会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对店内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现在4S店内并不强制客户上保险,只有在与客户协商取得客户认可并签订服务协议后,工作人员才会为客户办理保险业务。“我认为一系列服务公开透明是件好事,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只有保证自愿消费,客户的满意度才能提升。”刘元治说。

  实际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四条对经销商提供保险中介服务早有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买新车必须购买国家规定的相应保险,但消费者购买新车保险时,如果遇到涉及强制性消费情况,就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保险佣金杯水车薪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百强经销商集团经营状况统计数字显示,2018年百强经销商集团的单车销量出现下滑,新车销售台次的下滑3.9%。同时百强集团经营利润全面下降,其中毛利率较2017年下滑0.6%,降至8.5%;净利润率较2017年下滑0.5%,降至1.6%;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例下降4.7%,降至9.4%。此外,含返利的单车毛利率、含衍生的单车毛利率也大幅下滑,分别降至1.4%、4.1%。

  根据统计,百强集团汽车保险业务也有下滑,新保渗透率略有下降,客户粘性降低。2018年新车保险渗透率为70.4%,同比下降2.4%。

  浙江一位汽车经销商表示,在新车保险方面,如果客户是在4S店内购买新车,除去在二网购买的情况,新车店内投保率约为90%。另一位经销商则告诉记者,4S店与保险公司合作从中获得的佣金并不多。当前保险公司给4S店一张保单的佣金只有10%,按照一辆车一万元的保费计算,佣金只有1000元,更何况很多车型的保费达不到1万元,相对于新车优惠的价格,要用保险佣金弥补打折亏损的窟窿,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特聘汽车营销专家、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专家组成员徐宪成表示,保险佣金能给4S店带来的效益并没有消费者想象得那么大,相反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销售人员为完成任务,甚至将保险佣金也让利给了消费者,将其作为车价优惠的一部分。而在店内上保险对于消费者并不吃亏,既可以免区自己办手续的麻烦,又能在上车牌的同时让保险生效。

  ■事故车维修不可或缺

  4S店收入来源通常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汽车销售,当前阶段裸车销售基本都是亏损的,依靠卖车不可能支撑起一家4S店的经营。二是售后服务,依靠在保客户和老客户回到店内进行保养维修服务,保证相对稳定的收入。三是衍生服务,包括金融、保险、装潢、二手车等。徐宪成指出,虽然保险佣金无法给经销商带来太多直接的收益,但是经销商与保险公司合作带来的售后产值比较可观,是4S店不可或缺的收入来源。

  4S店的售后业务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事故车维修,而事故车基本来自保险公司。现在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将事故车派单量或者导流量与4S店新车上保险量挂钩,只有新车上保险数量达到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才会将事故车维修工作交给4S店。因此,4S店即使放弃保险佣金,也会尽量推荐客户在店内上保险,保证售后业务的基盘稳定。

  刘元治介绍,一般4S店都会与几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希望能够通过保险公司带来更多的售后客户。保险公司对4S店的要求就是要完成一定量的新车保险和客户续保量,如果保险出单量能够达到要求,保险公司还会帮助4S店提升定损理赔的便捷度,向4S店派驻人员等,减少4S店的成本费用,同时提高客户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改变营销方式避免违规

  徐宪成指出,4S店销售保险受经济利益驱使,如果放弃这部分业务,4S店的生存将受到挑战。在此条件下,有关部门仅靠行政手段处理市场经济中遇到的问题与实际情况脱节,不过他同时指出,整治行动保护合法权益的出发点正确,因此经销商和4S店必须纠正之前不合规范的做法。

  “众所周知,经销商新车销售已经普遍亏损,此时如果再不抓住保险销售和事故车维修,4S店经营将难以为继。”徐宪成说。在他看来,汽车经销商仍然要保证保险的上保量和续保量,但营销方式一定要做出改变:“我们4S店的销售人员应该跟客户打开天窗说亮话,给消费者讲清楚在店内上保险的好处,4S店能提供哪些服务,给让渡哪些利益,让用户明明白白、自愿消费,比如告知客户在车价里有多少钱是保险佣金让利给了客户。”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与4S店之间既存在合作,又无时无刻不在博弈。保险公司可以通过4S店获得更多的客户,但是保险公司对4S店难以把控,如果理赔数额太高,保险公司又会有损失。近年来,随着保险公司直销、电话网络营销、专业代理公司代销、互联网销售等方式,保险公司开发了更多销售渠道。此外,随着社会化维修连锁的兴起,保险公司也开始通过与其合作甚至参股的方式销售保险,这样既能对定损维修过程进行把控,又能拿到客户数据,成为又一个重要的线下获客渠道。

  编辑: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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