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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万元买到事故二手车 打官司“倒贴”4万元 信息不对称 难倒二手车消费者
中国汽车报网 ·  陈萌 ·  2019-06-05

   

  近日,重庆车主雷启富状告成都鑫迪克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迪克公司”)销售事故车,要求其“退一赔三”的官司终审判决。令雷启富没有想到的是,法院没有支持他的诉讼请求,自己还要缴纳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共计4万余元。这件由于二手车交易中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消费纠纷虽然告一段落,但案件引发的影响持续发酵,让更多消费者对二手车交易望而却步。

  ► “退一赔三”请求被驳回

  2015年,雷启富在熟人介绍下,从四川成都鑫迪克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Q7。雷启富回忆,因为和销售人员是朋友关系,价格又比较合适,所以就以56.8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辆车。同年6月15日,雷启富将车辆过户到了自己名下。乃至交易结束,卖方都没有告诉他这辆车曾经出过事故,进行过大修。

  2017年12月,雷启富来到了重庆某4S店,准备用该车置换新车时,4S店的二手车评估师告诉他,这辆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经查询,维修清单显示:涉案车辆的铝合金轮毂、下控制臂、转向节、气压减震器、横摆臂、车轮轴承重等配件进行过维修,维修金额为92532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出具的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上载明,该车的出险日期为2014年9月7日,定损金额为79896元,换件数为43件。

  雷启富认为,二手车车商隐瞒了交易车辆是事故车的事实,形成了欺诈,所以向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鑫迪克公司“退一赔三”。经审理,高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8日作出判决,驳回雷启富的全部诉讼请求。雷启富不服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7日受理本案。同时,法院委托四川中典司法鉴定所对车辆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雷启富购买的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后属于事故车。但即便如此,法院仍驳回了雷启富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 未约定车况  埋下纠纷隐患

  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号为(2018)川01民终17088号的民事判决书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本案中雷启富与鑫迪克公司发生买卖交易的是二手车,并非新车。在二手车交易中,并不排斥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作为交易标的,也不要求出卖人证明交易车辆为非事故车。雷启富与鑫迪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对案涉车辆是否为非事故车进行约定,出卖人鑫迪克公司也未对案涉车辆为非事故车进行保证,故鑫迪克公司不存在故意告知雷启富虚假信息的情况。

  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鑫迪克公司未主动告知雷启富案涉车辆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事实,是否会导致雷启富陷入错误判断而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法院表示,第一,二手车相比新车而言,可能存在隐性瑕疵,二手车买受人的注意义务应高于购买新车的注意义务,除了对二手车的现状进行审查外,还应对隐性瑕疵有更高的注意义务。雷启富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并未查询该车是否发生过交通事故,也未要求鑫迪克公司保证该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说明雷启富在二手车交易时并未排除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二手车。第二,鑫迪克公司提交的证据证明其收购该车和出卖该车获得的差价在合理范围内,雷启富在看车的当日即与鑫迪克公司签订协议、支付购车款并提车,由此可见雷启富认可案涉车辆的车况(现状)与交易价格相符。

  综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鑫迪克公司未告知案涉车辆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事实不会导致雷启富陷入错误判断而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不能因此认定鑫迪克公司在与雷启富建立买卖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雷启富关于撤销与鑫迪克公司之间的《车辆销售协议》以及鑫迪克公司返还购车款568000元并赔偿三倍购车款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 车商应明示准确车况

  多位二手车行业从业人员表示,目前线下车商在销售二手车时,会明确标注车辆非事故车的为数不多。由于事故危害程度难以界定,车商出售的二手车又会进行整备翻新,弥补车辆本身的瑕疵,因此作为非专业人员的消费者要凭自己的认识水平辨别车况非常困难。

  上述案件中奥迪Q7初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1月14日,行驶公里数2.4万公里,直至被当做二手车出售,车龄刚超过1年。公开资料显示,2014款奥迪Q7官方指导价为82.7万~111.2万元,即使是最低配新车价格也超过了80万元。2015年3月4日,鑫迪克公司以50万元的价格收购该车,随后在4月5日,将车以56.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雷启富。

  专家提醒,二手车一车一况,大部分是按照车辆上牌年限定价,同型号同年限车型顶配与低配车型之间差价很小,如果标的车辆相比同型号、同年限车辆价格低很多,消费者应该警惕,做好车况的确认。

  独立第三方车况与车价信息查询服务供公司车300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二手车电商投入大量资金培育市场,消费者对二手车的认识明显提升,电商平台一般都会承诺所出售的车型排除事故车、水泡车、火烧车,所以很多消费者到线下交易市场选择二手车时,也会注意避免购买到上述问题车。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车商收车时对三无车辆的把关更严格,精品车型一般都会承诺非事故车,一般车型大多会对车况进行明示。如果所售车型出现过重大事故,车商在销售时应该告知消费者,不应存在侥幸心理,隐瞒车况。

  ► 第三方检测助力提升透明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线下二手车交易中,二手车商在交易流程和服务规范方面仍有待完善,有些车商会提供车况报告或评估检测证明,有些车商则不提供,也不在合同中标注。在合同中没有注明的情况下,如果车主没有在交易中提出对车辆检测的相关诉求,就只能认定为消费者对所交易的车辆车况认可。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要注意确认车况,如果车商没有提供,消费者应该主动索取。

  实际上,由商务部颁发并于2016年8月开始实施的《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中,对车商收购和出售车辆的一系列流程做出了说明。其中指出二手车车商“对于有重大事故修复痕迹的车辆应予以注明,不应调整或更改车辆里程表、违规改装车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能够完全按照规范中所述条目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仅限于严格自律的诚信企业,尤其是有勇气对重大事故车作出标注的企业并不多。

  记者了解到,在二手车交易中,对于曾经发生过事故,经过修复后能够满足安全行驶要求的并可以通过年检的车辆,国家并没有明令禁止交易。当前,知名二手车电商平台上宣传的拒绝事故车、水泡车、火烧车均为企业行为,在收购车辆时,排除以上车况的车源是为了保证车源质量,提升平台客户满意度。

  罗磊认为,引入第三方评估检测能有效助力二手车行业提升透明度,如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行认证”已经与全国各地车商和汽车交易市场开展合作,帮助技术能力不足的车商和市场对收购二手车的车况做出准确判断,并通过“行认证”背书,提升消费者购买信心,打消其顾虑,促进车商销售。同时,协会还对商户和市场进行了诚信等级评定,经过认定并挂牌的商户,可以被消费者所信赖。如果消费者对车况仍不放心,还可以通过付费在相关软件内查询车辆出险理赔和维修项目等历史状况。“对于车商来说,在收购二手车时和销售前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确认车况并做到对消费者如实告知,不仅能够提升企业诚信形象,也能够有效避免售后出现纠纷。”罗磊说。

  编辑: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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