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都会有不少汽车行业外的参会代表和委员针对汽车行业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这不仅体现了汽车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而且更彰显出汽车产品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我们整理了一部分行业外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针对汽车行业提出的建议,以飨读者。
全国政协委员张宝顺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小组会议上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完善推行垃圾分类的配套机制,建议明确分类标准,严格奖惩举措。
第二,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制定激励政策,组织开展行业合作、技术创新,形成完备的产业链条。
第三,制定不同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专项法律法规,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和生产不同产品的企业,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专项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确定评价和追责办法。
农工党中央提交了“关于完善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府补贴政策的建议”,指出当前直接、巨额、持续的政府补贴,在推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产销数据与实际使用数据出现较大落差、车企骗补以及干扰市场供求、破坏公平竞争等问题的发生。对此提出五点建议:
首先,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规范,补贴资金的划拨、使用和监督,应当严格按照我国《预算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对目前实施的资金补贴进行评估和调整,可寻求资金补贴以外的方式,如采取加大研发费用的税费抵扣、政府采购、定向降息贷款等相对柔和、对市场供求关系冲击更小的方式;
第三,对补贴规则实施竞争中立审查,确保性能和技术导向,避免选择性和倾斜性;
第四,促进补贴与其他公共政策之间的协同,例如调整为了刺激新能源汽车的购买而推出的“无需摇号”、“不限行”等公共政策;
第五,优化补贴的绩效评估与调整、退出机制,严惩骗补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常委、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今年提交了关于网约车的议案。
蔡继明认为,交通部等七部委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约车暂行办法》)过于宽泛,没有对地方政府出台的细则给予更加具体的原则性指导和约束。
他建议,《网约车暂行办法》在司机户籍、车辆技术指标以及地级市注册方面都存在不明确的问题,因此,各地方政府在出台网约车细则时,不宜用本地户籍来限制网约车司机准入。
编辑:薛亚培






